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后厨缺一雕花的。”
“你又不开饭店,要雕花的干什么?”
郑锐笑了,怪不得安诺跟这小子聊得挺开心,这小东西还真是莽!
“我得切水果盘啊!我还得提供宵夜啊!”
其实,白以辰刚一问完就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嘴太快了,大脑控制不住啊!这哪里是求职的态度啊!于是他拼命地想挽回局面:“嗯,那个……老板,我虽然不会雕萝卜花,但是我会削萝卜皮儿……还有,我可以洗盘子打扫卫生,我干活很好的。真的,从小我就做家务,我打扫的屋子可干净了。”
白以辰忽然有些急了,眼前这个人虽然一身的休闲服,但是那衣服造价绝对不菲,腕上的卡地亚映着灯火闪着幽蓝的光。这个人,锦衣玉食生活安逸,他闲闲地靠在酒吧门口,分明就是在拿自己解闷打镲,自己对于他而言,就像街角溜达过去的那只猫,连道风景都算不上,也就是能让他的眼睛为之转动一下,打发几分钟无聊的时光。可是,就这几分钟,对白以辰而言至关重要,他,必须得到一份工作!
“老板,要不这样吧。”白以辰再上前一步,站在了酒吧最高的那节台阶上,终于看清了郑锐的面容:这个很吸引人的男人,他应该出现在教室、音乐厅、书店、画廊等一切优雅、充满书香气息或者艺术气息的地方,他温润的眼睛应该始终注视着明朗的天际,他白皙柔润的双手应该握着一杯浓郁的卡布奇诺,或者一杯红酒,嗯,对红酒!“燃惑”这个高雅的酒吧果然很适合他。
这小子走神了,郑锐想,要不要提醒他一下他话还没说完呢,于是重重地咳了一声问:“嗯,怎样?”
“什……么?”白以辰结舌,想了想,连耳根子都红了,深为自己丢人现眼的行为羞愧:“嗯,老板,要不你先试用我一下?试工一周,我不要工钱,你管我食宿就行!”
“可是我不缺人打扫卫生啊,抱歉。”郑锐笑了笑,果断地转身走进了酒吧,把白以辰一个人晾在了酒吧门口。
白以辰愣了,这就完了?这就走了?刚刚还热络地跟自己搭茬的人就这么不带一片云彩地说走就走了?这,回绝得也太无情了吧?白以辰咬咬牙,抬脚跟了进去。
酒吧门脸不大可里面的空间不小,错层的二楼环绕着整个大厅,铁艺雕花栏杆后面是沙发式的卡座。坐在里面探头往下望去,可以看到一楼中央的两米多高的大舞台,台子上立着几根钢管。刚刚那个调侃自己的,叫“安子”的男人正在台子上扶着一根钢管,旁边一个瘦削的男人用扳手用力拧着刚管和舞台连接处的几个螺丝。围绕着舞台的,是零散的桌椅,不多,但都是柔软的布艺制品,想来蜷在里面一定很舒服。白以辰想想自己家里的那几把破木头椅子,咽口唾沫想:“老子得好好坐坐那椅子,看着就他妈软!”
白以辰从来没进过酒吧、咖啡馆这样的地方,以前也就是在电视上看到过。在他的印象里,这些地方跟街边的凉茶店的区别在于桌椅舒服些,灯光昏暗一些,纱帘多一些,音乐小众一些,价格贵一些,从性价比来说,酒吧和咖啡馆是有钱人烧包的地方。本着天下乌鸦一般黑,世间老板一样毒的原则,在这种地方打工挣的钱可能不比凉茶店多多少,但是小费一定会多很多!所以白以辰从决定打工的那一天开始,求职目标就是酒吧和咖啡馆,这份工作,他势在必得!
安诺两手扶着钢管,头也不抬地对吧台说:“林子,给杯凉的!这灯烤得真热,快熟了”
林子是“燃惑”的御用调酒师,瘦!非常之瘦!林子总说,瘦人耍起雪克壶来才能显出花式调酒的灵活优雅,才有让人眼花缭乱的效果,一个胖人,调酒的功夫再好,耍起雪克壶来只能让大家把隔夜酒都吐出来!瘦成一道闪电的林子头也不抬慢悠悠地从冰柜里铲出一勺冰扔进两个大玻璃杯里,倒进柠檬茶后放在吧台上,屈起两指敲敲了桌面,示意安诺自己过来喝。
白以辰是个聪明的孩子,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从小看惯了别人的脸色,挣扎在贫民区里,一辈子看的白眼比青眼多,得到的讥讽比微笑多,抓住一切机会给自己争取利益已经成了一种条件反射。他的同学骂过他“势利”,他笑笑——每天都在为生计发愁的人,势利并不是一个贬义词,孤傲清高这种人,只能出在衣食不愁的世家大族,否则在这个太过现实的社会上,他一天都活不下去!
所以,白以辰几乎没动脑子想,下意识地就走到吧台前,从一个大玻璃管里拿了两根长吸管分别插在两杯冰柠檬茶里,一手一杯举着走到舞台前。他站在舞台下面,仰面看着舞台上双手扶着钢管,俯视着他的安诺。
这是个年轻的男人,不会超过25岁,有着年轻人特有的那种凡事都无所谓的满不在乎劲儿,头发很短,几乎可以算是板寸,露出宽宽的光洁的额头,单眼皮,可是眼睛并不小,眼角微微上扬,颇有几分邪邪的感觉。他有一个尖尖的下巴,当他微微闭眼的时候,腮上的肌肉会放松,衬着下颔有些松懈,嘴唇有点薄,薄唇薄情,整个人显得有点冷淡,有点懒散。他穿一条过长的牛仔裤,裤脚的边缘一直被踩在脚下,已经磨得散成线,白色的T恤应该是店里的工作服,很修身的款式,但是塌肩弓背的安诺穿起来实在有些萎靡邋遢。
安诺瞅着仰视自己的白以辰,突然扯出一抹笑,嘴角向右上方斜斜地吊起,微微上扬的眼凝成一弯月牙泉,整个人突然换了一个气场一样,刚刚的懒散、冷漠都没有了,剩下的是几分痞气几分狞坏,好像路边常见的那种会穿着破破的牛仔裤,宽大的T恤,对漂亮姑娘吹口哨流口水的小青年。
诸天,从狂蟒开始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其他类型小说,诸天,从狂蟒开始-花痴的蜉蝣-小说旗免费提供诸天,从狂蟒开始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开头即重逢|男主暗恋|宿敌变情人|甜度五颗星 众所周知,封云挽和景延出了名的不对付。 学生时代水火不容就算了,步入职场后依旧如此。 直播活动上,景延以老板身份讲话,旁边的封云挽一脸冷漠。 封云挽做的美食,都端到景延面前了,后者却摆摆手表示拒绝。 连同学聚会上,也有人关心俩人现在关系如何。 封云挽不甚在意地笑笑:“都多少年没联系了,一般般吧,不熟。” 坐在她旁边的男主角俨然一朵高岭之花,他低头抿了口茶,平淡附和:“确实。” * 无人知晓,聚餐结束后,顶楼没有开灯的套房里,封云挽被这朵高岭之花攥着手腕,抵在了门板上。 隔着一扇门,传来两位老同学经过时的谈笑声。 男人弯腰凑近:“有那么不熟?封同学。” 炙热的大手带着她抚过高挺的鼻梁骨,摘下那副伪装斯文的眼镜。 眼镜落地,他掺着笑意的嗓音再度在她耳畔响起: “要我帮你回忆回忆?” * 后来,有人爆料,俩人私下关系不一般,在古镇民宿共处一室,整整一夜。 网友:现在假新闻的离谱程度,堪比林黛玉开飞机,还不如说封云挽带景延去古镇是为了推他下河。 直到,景延突然转发了一位名为“Y1025”的用户发于八年前的wb——【我喜欢她】。 配文: 【喜欢她的第八年,得偿所愿。】 *白日生分,入夜狂欢。 *伪斯文混球vs慵懒猫系,SC,he *更多阅读tips见首章作话...
他是危险品 cp:深白vs林渊 两个人的小片段: 攻:我是深白 旁:呃……有姓深的吗? 深白^^:有哦,《现代汉语字典》,第3090页上的倒数第二段。 别人都认为是真的了,只有林渊后来真的去查了。 然而,并没有。...
身为一名网文作者,孟醒时日常太监、不定烂尾,任凭读者哀嚎威胁也不为所动: 凭本事弃的坑,为什么要填? 忽然有一天,他回到家,发现自己家门口多了大大小小一大群人,自称都是他写的文成了精,控诉他挖坑不填的行为。 青年一菜刀劈断楼梯扶手,眉眼冷酷:狗屁老爸,不填坑犹如此木! 少女向每一个看热闹的邻居哭诉:爸爸让我辍学打工养弟弟! 孩童坐在地上哇哇大哭:爸爸又想遗弃我养新宝宝了! 孟醒时:……? 街坊邻居听到后,选择报警。 孟醒时:警察同志这都是误会啊啊啊——我填、我填还不行吗! 我填坑,我装的。 陈年老坑怎么填啊!伏笔和剧情都忘光了! 为了躲避“讨债鬼”们,孟醒时疯狂找理由拖稿,某天以受邀为名躲到同站的大神“渡千波”家里。 一进门,他就看到大神家里站着整整齐齐两排仆人。 大神:他们自称是我的书成了精,非要来报答我,我拗不过,只好答应了。 孟醒时:…… 人比人,气死人。 酸溜溜的孟醒时刚想告辞走人,就听到大神道:我看过你烂尾的那篇,对伏笔和后续剧情有一些猜测…… 孟醒时:!!大神救我! 黏在大神身边,好不容易填完了一本,好大儿却没消失,满脸羞涩:爸,我看上了隔壁小哥哥,你帮我安排一下相亲吧 孟醒时:……那是大神家的文,你眼光真好。 孟醒时不得不去试探大神对结亲的态度,感觉试探差不多,挑了个正式的日子,约大神谈了谈结亲的事。 不知为什么穿得十分正式的大神耐心听完,表情逐渐微妙:你要说的只是这个? **食用指南** 1、斯文败类大神攻x挖坑不填摆烂受,1v1,he 2、稍慢热,偏日常 3、每晚6点左右更新,不坑...
裴初是个孤魂野鬼,还是失去了生前记忆的那种。 在无尽黑暗里踽踽独行,走了不知多久,一个自称系统的家伙找到了他。 问他愿不愿意做反派,随它穿梭三千世界。 裴初问它为什么找自己? 系统回答:专业对口,你生前就是个大反派,遗臭万年的那种。 裴初:…… 裴初觉得它在鬼扯,但他没有记忆。 裴初又问:反派就反派,为什么我一个直男穿的却是基佬位面? 系统一本正经:这是为了防止任务者因戏生情,你一个直男要是在言情位面与女主看对眼,先不说任务能不能完成,保不准还得赔了夫人又折兵。所以直男穿越基佬世界可以保证任务者绝不会对主角攻受动情,保证任务完成质量。 裴初:…… 听上去挺有道理,但总觉得哪里不对的样子呢:) 于是裴初从一个没有记忆的孤魂野鬼,变成了一个职业反派。 他穿梭在一个又一个的世界里,一直以为自己只是他人人生中,一个微不足道的过客。 却不知在多少人心里,他留下了最浓墨重彩的一笔。 忘不掉,擦不去,随着时间流逝非但不褪色,反而越来越清晰。 世界一:校园纯爱·反派是个校霸 世界二:武林风云·江湖有个算命摊 世界三:西幻魔法·大罪之门 世界四:ABO·高危残疾元帅 世界五:古穿今娱乐圈·剧情崩了以后 世界六:回穿仙侠·那个反派回来了 世界七:全男世界朝堂·失忆后我以为我是个路人甲 注:本文无cp番外第二部出。 单箭头挺多,然而主角情商感人,一直觉得自己只是一个招人恨的苦逼反派。...
九华仙域刘书仙尊,因想当得利的渔翁,抢夺了无上之宝混沌饕餮炉,被一群力竭的仙帝围殴,在仙体崩溃前不得不引爆至宝。灵魂至宝附身在一个刚被人设局害死的废材赘婿身上,获得重生。此炉拥有吞噬万物,炼化天地之能。......